第三章 国内各城市宠物法规选登(广州,深圳,北京,上海)
发布时间:2007年8月10
一.广州:
1.《广州市犬管理规定》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对广州市限制养犬地区作明确规范,限养区内申请养犬的个人,每户只准养一只,并且必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护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要紧的是有独立的房子。
2.规定还限制广州市限养区内饲养的犬种,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超过躯体长六十公分、高四十公分,例如獒犬、德国杜宾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德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荷兰毛狮犬、雪橇犬等犬种。
3.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个人,可领取“养犬许可证”,领证时须缴纳登记费一万人民币。满一年后对犬只进行年审时应缴纳年审费六千元。
4.假如发生犬只伤人,犬只主人须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此外,假如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人民币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深圳:
1.《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圳养犬每年的管理费确定为300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代收。此外,条例还规定,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非营利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管理费。
2 .深圳市人大有关负责人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作条例制定说明时表示,此前深圳市曾颁布有关规定,但因为在收费和管理方式上不科学,导致居民饲养的犬只相当一部分没有纳入正常管理,市民要求降低管理费及加强养犬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必须改变思路,降低收费,加强管理。
3.目前我国各地养犬管理费收取标准有高有低。在北京,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缴纳费用为1000元,年检费为500元;在上海内环每只犬每年交纳的费用为2000元,内环外每年1000元;而在广州,每只犬第一年的费用为10000元,以后每年缴纳的管理费为6000元
三.北京:
(1)养狗登记流程:
1.准主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狗登记表>
2.七日内征求准主人家属及所在居委会意见并报公安分局审批
3.十天内做出决定,如准养则发放<购狗许可证>
4.持证买狗或受赠
5.到指定动物医院体检并注射疫苗,领取<狗类免疫证>
6.携许可证和免疫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保险公司办理狗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
7.持许可证和免疫证及本人身份证,保险单,购狗发票或受赠公证书,三张狗的彩照携狗到居住地派出所审核检验,合格后缴纳1000元登记费领取<养狗许可证>和狗牌
8.每户居民只能申请养一只狗.
四.上海: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关于申办养犬证的资格人的具体说明。
A 申办对象资格
(一)个人养犬
1、养犬人是本市常住户口
2、实际养犬地四户以上周边邻居签字和居委会、派出所盖章同意,境外人员申请养犬的,经居住地物业部门同意;
3、经畜牧兽医部门犬类防疫和健康检查合格。
4、居民独户出入、居住面积为市区人均居住面积两倍以上的;
5、符合“只准饲养一条观赏犬”的规定;
6、农村居民中属有证狩猎户、副业生产专业户、独居户的;
7、申请人系境外人员的,须因在沪留学、务工、经商并在沪停留时间一年以上。
8、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
9、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单位养犬
1、确因警卫、表演需要
2、经畜牧兽医部门犬类防疫和健康检查合格
3、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
4、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B 申办手续与程序(与北京市大部份相同)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市物价局沪价行(1997)第286号和市财政局沪财综(1997)第046号《关于核定本市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
1、限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内及黄浦、静安、南市、卢湾的全部地区和浦东新区的沿江地区),每犬每年2000元;
2、控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外的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徐汇区,浦东新区,郊区(县)的街道,城镇及在农村地区新开发的新村园区、别墅)每犬每年1000元;
3、农村地区(上述一、二款规定范围外的地区),每犬每年100元。